据新华社报道,昨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17年中国楼市发展方向,这也是其重要亮点。会议明确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
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定调,就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以往对于同时具备消费品和投资品双重属性的房地产,并没有过政策上的明确定位。这次把“用来住”的属性特别强调出来,意味着未来的房地产政策必然还会向继续打击投机、防止热炒的方向推进。
从政策角度看,各地在2016年应对房价过快上涨陆续出台的“因城施策”限购限贷等,也将在明年拥有继续实行的缓冲空间。
在2016年,许多城市的房价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但硬币的另一面,是部分区域楼市“去库存”任务依然艰巨,更是“大起”的房价背后是否存在投机炒作吹高价格的嫌疑。有起则有落,在大起之后,更需防范的是大落的可能性,毕竟,大落也无益于“稳定住房消费”。
那如何防止这样的“大起大落”?建立保障房地产市场稳定的长效机制至关重要。这次会议也首次给出了明确的工具箱: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五大抓手,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金融方面,在这些年来的房地产调控上技巧其实已经成熟,利率和贷款门槛的适当调整变化,能有效地对需求进行抑制;土地和投资,本质上是对土地和库存这一供给端的调节——如何适当通过释放不同梯队的城市土地,来实现人口疏解和房价稳定的双重目的,有赖于土地供应释放及后续的房地产投资调整。
在金融、土地、投资之外,还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提到的财税和立法。其中最核心的,还是房地产税之问。这不仅是因为在推动落地过程中对增加税负的避免问题,还因为房地产市场本身特别是房地产权的界定和保护立法仍有待完善和明确。这是房地产税启用面临的现实顾虑,也是亟待解决的重要方向。